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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出国出境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作者:/来源:办公室】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出国出境

审批工作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外出管理,现就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出国出境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出国出境人员,除办理请假手续外,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出国出境审批手续:

一、区管校级干部按照涵江区干部外出审批规定(附件1),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及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经区纪委审核,报区委书记审批,并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其他校级干部按照涵江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规定(附件2),由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区教育局人事股签注意见,经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核,报区教育局局长审批,并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的,由学校制定出国出境审批规定,并做好审批和备案。

附件:

1.涵江区干部外出审批表

2.涵江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出国出境审批表

                                      涵江区教育局

2018年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