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16-03-24】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的提醒函 编号:〔2016〕1号 今年开始,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将陆续进行换届,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现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提醒如下: 一、严禁拉帮结派; 二、严禁拉票贿选; 三、严禁买官卖官; 四、严禁跑官要官; 五、严禁造假骗官;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 七、严禁违规用人; 八、严禁跑风漏气; 九、严禁干扰换届。 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要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单位要及时将提醒函告知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字背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中共涵江区纪委 涵江区监察局 2016年2月3日 被提醒对象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