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涵纪委〔2014〕63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 参与“两违”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莆纪〔2014〕61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逐人签阅(村居两委干部由乡镇街道组织学习、申报),要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个人申报表由单位留档备查,汇总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审核后于12月1日前报送区效能办,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列入2014年绩效考评察访核验一项内容,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按时完成。区效能办具体联系人:曾美叶 联系电话:3369535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 田 市 涵 江 区 监 察 局 2014年11月24日 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纪〔2014〕61号 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监察室),市直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和查处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根据《莆田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莆政综〔2013〕48号)、《莆田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及其亲属参与“两违”建设清理工作方案》(莆清违发〔2013〕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含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村(居)两委干部,以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者他人名义参与“两违”行为。 二、督查重点 三、督查方式 采取部门自查、交叉督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抽调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若干督查组,进行交叉督查和重点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核对资料、实地察看、个别约谈等方式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1月20日至11月24日)。市纪委监察局召集各县区监察局局长进行专项动员部署,正式下发通知,并在湄洲日报、莆田反腐倡廉网、电视台上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进行动员布置,将专项督查通知进行逐人签名传阅,确保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并指导和督促进行主动申报。 (二)个人申报( 11月25日至12月3日)。本次申报登记按照分级分部门开展,市直各单位要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含下属单位)人员按要求主动申报登记(附件1),造册汇总后(附件2)于12月4日前报送市效能办;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监察室)要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各单位按要求开展申报登记,并于12月4日前将汇总情况(附件2)报送市效能办。 (三)公开公示( 12月8日至12月12日)。将全市申报登记情况统一汇总后,在湄洲日报、莆田反腐倡廉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收集线索(11月25日至12月12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各级治违办、“12345”服务平台、国土、信访、纠风、效能等部门受理的相关投诉举报件,分类登记管理,建立线索数据库。 (五)县区交叉督查(12月13日至12月31日)。市纪委监察局抽调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若干督查组,进行交叉督查,交叉督查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效能办。 (六)市级重点抽查(12月13日至12月31日)。根据掌握的线索,市联合督查组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核实是否主动申报,是否瞒报、谎报、漏报,并将专项督查情况向市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动员部署,把专项督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个人申报工作。 (二)讲究方式方法。各县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监察室)要对照督查内容,对辖区内各单位主动申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市纪委监察局将根据投诉举报,选择一些重点村居、镇街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提高工作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特别是以他人名义违建但本人实际拥有的,凡是此次主动申报的,按照莆清违发〔2013〕3号文件进行处理;凡是此次未主动申报、故意瞒报、谎报、漏报的,督查中一经发现,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附件:1.莆田市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个人申报表 2.莆田市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汇总表 中共莆田市纪委 莆田市监察局
附件1 莆田市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个人申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级各部门对照专项督查通知,组织本辖区、本单位所有人员填写,并由部门存档备查。国有企业、村居干部分别由主管部门、镇街组织填写,并交由主管部门、镇街统一存档、汇总和上报。 2.全市国家公职人员(含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村(居)两委干部均要填写此表,其中“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 附件2 莆田市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审核领导:
填表说明:本表由各级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单位所有人员个人申报情况,统计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效能办。均无个人申报参与“两违”的,也要填“无”,签名、盖章后报送市效能办,以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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