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委教〔2014〕52号 关于做好2014年涵江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推进我区教育事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在第30个教师节期间,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做好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一线专任教师(不含正副校级领导);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学校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涵江区优秀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广受师生家长赞誉。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二)涵江区优秀班主任 1、注重班集体建设,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2、具有较强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理论水平;面向全班学生,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积极探索、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班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3、2010年1月以来,所带班级学生无发生违法犯罪,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本人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4、从事班主任累计3年及以上且2013-2014学年担任班主任;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2、工作勤恳,在服务征迁征地、区重点项目建设、校安工程、学校后勤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群众认同、师生满意。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三、名额分配 “涵江区优秀教师”100名、“涵江区优秀班主任”40名、“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60名,由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表彰。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按照1:1的比例推荐上报。推荐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及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分配下达,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的逐级审核推荐的办法。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认真评审,确保质量。 (二)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优秀班主任评选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体卫艺股。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涵江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个人审批表双面打印,审批表中的照片用彩色电子版照片,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描述,字数在2000字左右,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优秀个人简要事迹材料一式2份。对优秀个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三)学校评选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请各校于2014年9月3日前向区教育局人事股和体卫艺股分别报送上述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六、工作纪律要求 各学校评选优秀个人要严格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涉及违纪事件或有师德问题的人员,一律不得列入评优范围。要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条件,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完成。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与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薛浩淼,联系电话:6709212)或体卫艺股(联系人:李素钦,联系电话:6709218)联系。 附件: 1、2014年涵江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涵江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2014年涵江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涵江区委教育工委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