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局、团省委、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学生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综[2013]4号),已于2013年5月10日转发你们(莆委教[2013]综1号)。我市各地各学校现阶段开展情况并不理想,请认真总结经验,扎实进行再组织再动员,确保“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1、读书征文活动。第一阶段全省征文获奖学生近150名,我市仅涵江区白沙中心小学学生陈言获得优秀奖提名。本次征文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0日,请各地各学校参赛学生征文稿件直接投送省活动方案指定的网址(“书香八闽”读书网-http://sxbm.chinesea11.cn)。 2、书画摄影比赛。请尚未报送作品的县区(管委会)和个别市直学校按莆委教[2013]综1号文件要求,尽快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等6个部门组织评选后于9月30日前推荐参加省比赛。 三、讲故事、演讲比赛。另行通知。 四、创新创意创业方案评选展示。参赛对象为中职学校,申报材料按省方案要求由各县区(管委会)或中职学校直接报送福建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五、微作品创作比赛。参赛对象为全市师生,其中湄职院、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微家教”家校连心桥案例比赛,教师参加“微课堂”精彩瞬间比赛,学生开展“微讲堂”时事评述比赛。可以县区(管委会)或学校(学院)为单位组织参加,参赛作品由县区(管委会)或学校(学院)为单位直接按省活动方案要求报送福建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阅读省、市活动方案中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的格式、时限和投稿方式报送,以免再次错失参评资格。其中“创新创意创业方案评选展示”,市直中职学校必须有作品参加,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有重点的督促一至两所中职学校组织参加;“微作品创作比赛”,市直各学校必须有作品参加,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重点督促达标校、中心校、示范幼儿园等,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力争我市有一批优秀的作品在全省比赛中得到充分展示。 莆田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