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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2011年“珍珠班”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1-03-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六中2011珍珠班招生方案

为资助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学业,经市侨联、市教育局批准,2011年秋季开始,由上海兴业环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与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共同在莆田六中设立普通高中“珍珠班”,实施“珍珠计划”,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对象与范围

    2011年“珍珠班”招收一个班,共50人,面向全市,对象为我市成绩优秀、家庭贫困且品行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珍珠班”学生待遇

1、每年给予每位学生人民币2500元生活补助,其中2000元为餐费补助,每年分10个月,每月200元通过学校发给学生;另外500元每年分两次通过学校发给学生,用于购买生活用品。对于“珍珠班”学生,莆田六中给予免学费及住宿费待遇。

2、符合条件的“珍珠班”学生,仍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其他贫困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

3、珍珠班学生毕业后考取大学者,可申请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的“珍珠升大学爱心奖助学金”。

三、录取条件

根据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珍珠班施行细则》要求,入选珍珠班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成绩优秀”“家庭特困”两项条件。

“成绩优秀”标准为:中考成绩达到莆田六中正常统招生的录取分数线。

“家庭特困”标准为: 1、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2、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3、父母双全,但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 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4、经政府核定为低保户之家庭,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5、家庭生活难以维持,同时初中三年的学费及生活费大多靠他人资助者。6、父母皆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者。7、父母一方务农、另一方在公私机构或工厂打零工,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者。8、由于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特别贫困者。9、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录取。10、家庭特困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

四、招生办法

1、符合条件者提交《莆田六中2011年“珍珠班”申请表》。表格可在在莆田六中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批、盖章后,于710前(以邮戳为准)寄交莆田六中办公室(左上角注明“珍珠班”三字)或面交。作为筛选“珍珠班”人选的依据。

2、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参加莆田市中考,且第一志愿填报莆田六中,代码为601

3、学校再从录取学生中,根据原先申请者的家庭情况,最后确定进入“珍珠班”的人选。

五、其他事宜

1、学校珍珠班在市侨联、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2、莆田第六中学网址:www.ptlz.com.cn; 咨询热线:0594-3880411 3390222

莆田六中

201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