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委教[2010] 029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涵江区优秀教师、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涵江区优秀班主任和涵江区师德标兵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区广大教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辞辛苦,勤奋工作,推动了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涵江领跑提供有力的教育支撑,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表彰一批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涵江区优秀教师、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涵江区优秀班主任和涵江区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涵江区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学校管理干部、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涵江区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涵江区师德标兵”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工; 已获得过同类别表彰的学校、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5个、“涵江区优秀教师”100名、“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涵江区优秀班主任”50名和“涵江区师德标兵”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地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表率作用。 (二)涵江区优秀教师和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涵江区优秀教师”或“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5、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从学校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 (三)涵江区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担任班主任3 年以上(含3年),现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 2、能够出色完成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涵江区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够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各学科的教育功能,所任班级不出现重大违纪现象,搞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够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5、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讽刺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从事有偿家教,家访普及率达到学校要求。 6、能面向全体学生,不歧视任何一名学生,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7、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与学生的思想交流,能和学 生打成一片,在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中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师德标兵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区人事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涵江区教育系统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类表彰人选中择优评选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个、模范教师10名、十佳班主任10名及师德标兵10名推荐由区委区政府进行综合表彰。 四、推荐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对象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批。拟表彰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还将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区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各学校要按照下达的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推荐名额,优先保证推荐相应人选,在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中着重体现相应内容。 (五)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组织领导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区人事局联合组成涵江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各校应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各校在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激励导向,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六、申报材料 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分别填写《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3)、《涵江区优秀教师和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4)《涵江区优秀班主任审批表》(附件5)和《涵江区师德标兵审批表》(附件6)一式3份,先进事迹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各校汇总先进集体、个人简明情况(见附件7、8、9,一式10份)。请各校于2010年8月3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及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单位: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联 系 人:薛郁 联系电话:0594-3599811 通讯地址:涵江区教育局 电子邮箱: rsg309@126.com 附件:1、涵江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涵江区优秀教师和涵江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5、涵江区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6、涵江区师德标兵审批表 7、涵江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 8、涵江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9、涵江区优秀班主任和师德标兵呈报汇总表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教育工委 涵江区教育局 涵江区人事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