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2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六中2009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涵价[2009]39号文件规定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09年8月28日研究,
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单位: 元/生(每学期)
备注:学校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
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学年结束
前予以结清。
莆田六中 校长室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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