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借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8-11-12】 【作者:总务处/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1. 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符合学校规定条件(此条件详见办公室通知)的教师因教学需要均可以申请借用笔记本电脑,教师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其仅仅是一种教学工具,而不是一种福利,其只能用于教学,不能用于游戏、网恋、违法活动等,学校对此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收回。
2. 使用者必须先详细了解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正确掌握使用方法,特别要注意说明书上的使用安全要点,要爱护笔记本电脑,做到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清洁。
3. 笔记本电脑借用者必须承担保管和维护职责,注意电脑的防尘、防水,保持外壳整洁完好,特别是液晶显示屏不要用手或其他物品挤压,笔记本电脑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 借用者不得私自拆卸或更换配件,否则导致电脑损坏或引起保修异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用人承担。
5. 未经学校同意,借用者不得将笔记本电脑借用给校外人员使用,教师下班时间允许带笔记本电脑回家备课,上班时间笔记本电脑必须带回学校,如有发现上述违规现象,学校将给予收回。
6. 学校如有调用笔记本电脑,借用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调配,不能因故拖延,影响学校工作,否则学校有权责令收回。
7. 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箱及随机软件,充电器、光驱、光电鼠标、皮包和各种连接线等均必须保存完好,不得遗失,否则照价赔偿。
8. 借用人如有调动或退休等,应立即把笔记本电脑完整归还学校。
9.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管室和借用者各执一份。
10. 教师因教学需要特申请借用联想笔记本电脑(型号:旭日125C)壹台,机号: ,并愿意接受以上条款。
借用人签字: 2006年6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