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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奖学金的协议
【发布时间:2008-11-08】 【作者:办公室/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甲方: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街469号
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甲方)致力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为了回报社会,愿意无偿在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乙方)设立奖学金,为了使上述奖学金能如实地按照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的意愿发放,激励贫困学生发奋图强,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热心公益的真诚之心,双方经认真磋商,协议如下:
一、 奖学金名称为:“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高考奖学金”“黄自强帮困助学基金”
二、 宗旨:1、奖励当年高考成绩优秀学生,为全校同学树立榜样。2、资助品德高尚、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激励他们发奋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 奖励和资助对象: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在校生。
四、 奖励和资助条件:获奖学金的同学为当年度学校文理科高考前二十名者;申请助学金同学应当具备:1、品德高尚、有正义感和良知;2、成绩优秀,学习刻苦;3、家庭经济困难的。
五、 人数及奖金:1、“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高考奖学金”十万元,用于奖励当年度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二十人,每人五千元;2、“黄自强帮困助学基金”十万元,用于资助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人数100人,每人每年1000元。
六、 资金来源:由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一次性划拨,在每年6月30日前到位。
七、 颁奖: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仪式,由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代为实施。
八、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负责推荐部分优秀且贫困的毕业生报考航运和航海相关的院校,鼓励其毕业后到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任职。
九、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做好受奖励和资助学生毕业后的跟踪,并及时把资金使用情况反馈给邦建航运控股有限公司。
   
十、 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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