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莆田六中支教帮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11-07】 【作者:校工会/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执行莆田市和涵江区有关文件精神,发挥达标校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校教育办学效益的稳步提高,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国民基础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结合我校和对口支援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我校及结对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学年支教(挂教)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支教教师自身建设,端正思想、明确任务
1、提高支教教师对支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支教教师对支教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荣誉感和自豪感;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3、加强调研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支教教师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支教工作行为;
5、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工作纪律。
二、支教教师职责
支教教师在学年初应制定支教计划,明确帮扶目标定位,示范教学内容、主持备课组的活动主题与具体时间等,内容包含帮扶对象以及所在学校和班级的具体状况分析,通过认真上课、跟班听课、开好公开示范课等形式对这些学校的教师进行“手把手”的教学帮扶、指导,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提高他们的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提高他们参与教科研的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具体要求如下:
1、每周到支教学校支教一午;
2、每周听一节指导对象的课,并评课一节;
3、每学段为帮扶对象开一次示范课(每学期两次);
4、每学期主持两次备课组活动;
5、根据支教帮扶学校以及帮扶对象的特点需要,做好其他帮扶工作;
6、认真总结经验,支教老师及结对学校老师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和课改教研心得体会,提高两校老师整体素质,确保过程材料及时、完整(参与教研的签到表;听课、评课、举行示范课、主持备课组活动等均要有材料纪录)。
三、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应根据挂教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通过认真上课、跟班听课、开好公开示范课等形式对这些挂教教师进行“手把手”的教学帮扶、指导,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提高他们的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提高他们参与教科研的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具体要求如下:
1、学年初帮助被指导教师进行所在学校和班级的具体状况分析,制定学习目标等;
2、每周指导被指导教师一午;
3、每周给被指导教师上一节示范课;
4、每学期指导、听、评被指导教师公开课一次;
5、根据自身学校特点及被指导教师个人发展需求,开展其他教学研讨活动;
6、指导被指导教师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和课改教研心得体会,共同提高两校老师整体素质,确保过程材料及时、完整。
四、活动过程管理
1、学校加强过程规范管理,活动指导过程都应有原始记录材料。学校执行定期(每学期期中及期未)与不定期的督查形式,具体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实施。
2、教研组协助做好教研活动过程的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3、支、挂教帮扶采用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的制度,并参与支挂教学校的教研和考勤。
六、本《方案》自2008年9月起施行。
莆田六中教研室
200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