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2024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1】 【作者:/来源:】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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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第六中学2024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涵发改[2024]24号)(涵发改[2024]04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规定,2024年秋季,本校对高中入学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对学习期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学 费:900元
3、住宿费:宿舍175元(含空调25元)
4、课本费:高一247.9元
(高二)物化生158.8元: (高二)物化地166.8元:(高二)物化政146.8元:(高二)物生政152.2元: (高二)物生地172.2元:(高二)历化生173.3元:(高二)历生政166.7元:(高二)历政地174.7元
高三0元
5、簿籍费:20元
校长: 黄武强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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