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六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7-05-17】 【作者:莆田六中/来源:】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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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办纪【2006】1号);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莆委教【2006】纪1号)和涵江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局的《关于印发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委教【2006】2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方案:本次自查自纠的覆盖面要达到100%,既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又要实事求是,严把政策,讲求策略,区别对待。要切实做到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把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工作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纠建并举,整体推进。通过自查自纠,使我校全体教职员工普遍受到教育,纠正一些错误的观念和行为,增强遵纪守法、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管理新格局,确保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 二、加强领导 根据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的部署要求,经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黄武强同志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陈开中为副组长;徐启明、郑伟山、吴鸿镁、林国贤、陈琦、陈道义、柯国希、李永清为组员的莆田六中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和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专项工作,同时设立自查自纠举报箱(涵华楼前和校务公开栏前)、举报电话(3880411)和举报地点(副书记室)。领导小组坚持党支部的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各个会处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有关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精神,研究确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工作;定期向区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和自查自纠的情况。 三、工作重点 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涉及面比较广,学校各会处要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切实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图书教材的采购、物资设备的采购、基建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针对学校2001年1月1日以来在规章制度建设、财务、购销中的情况为重点进行对照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检查在学校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给予、收受回扣和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各个部门是否存在“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等;检查是否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现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权力行使的监督。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和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自2006年7月至10月底,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7月15日至8月15日前完成。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明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安排,了解掌握我校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的情况,确定治理重点,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6日至9月15日前完成。本阶段工作重点是深入分析我校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问题或隐患,其表现形式、特点及原因。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必要时可设立专门银行帐户,要求主动将违反规定收受的款项汇入专门银行帐户,并持银行凭证向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进行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人员负责登记工作,并对登记的情况保密,不予公开。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填写《不正当交易行为或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问题轻微,经自查自纠,能主动认识和改正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一般不予处理;对有严重问题的同志,只要端正态度,主动讲清问题,深刻作出检查,也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经查实已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前完成。学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重点检查。主要针对各个会处的规章制度、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向等方面,查看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落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将从严处理。并主动配合区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来校检查工作,同时把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区分处理。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10月中旬前完成。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对查出的问题与隐患进行梳理,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建章立制。能够马上整改的尽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提出时限要求。准备在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以书面上报区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 莆田六中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武强(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开中(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 员:徐启明(副校长) 郑伟山(党支部副书记) 吴鸿镁(办公室主任) 林国贤(教务处主任) 陈 琦(政教处主任) 陈道毅(总务处主任) 柯国希(总务处副主任) 李永清(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永清(兼) 工作人员:郑 远、郑小菲 举报电话:3880411 举报地点:副书记室
【本期责编 李永清 200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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