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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璜中学“党风政风人民评”和行评工作简讯第七期
【发布时间:2014-10-13】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青璜中学“党风政风人民评”和行评工作简讯
   第七期
 
 
莆田青璜中学关于开展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 “不收礼”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根据省教育厅、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在校教职工中开展以自查、清退为主的“不收礼”活动,特制定《莆田青璜中学关于开展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 “不收礼”活动实施方案》。自 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全校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违规收受以任何方式支付的补课酬金;不得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或者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的回扣;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的私利等。特别是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月饼等礼品礼金。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进行动员,确保有关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组织教职工认真开展自查,对有收礼者,要求在限期内自行清退。学校印制校长、书记“不收礼”承诺公告,由校长、书记本人签名,并在校网站以及校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每位教职工都应认真填写《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报告表》,并签字确认,交学校存档。学校负责统一填写《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自查情况汇总表》,报区教育局监察室汇总同时要畅通和公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6725530、6725531。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开展“不收礼”活动作为学校进一步转作风、纠“四风”、正师风的一项巩固举措,精心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学校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制。校长、书记对所管辖范围的自查清退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学校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校门口电子屏幕、广播、网站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自觉性。(汤学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