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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加强培训规范保安员日常行为
【发布时间:2013-09-20】 【作者:杨向阳/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20139月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继续对学校保安员工作进行强化培训,让其明确职责,行为规范,并要求学校保安员坚持遵守“十严禁”,即:  

一是粗暴无礼、嬉戏打闹;二是滥用防卫器械;三是酒后上岗;四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五是扣押他人证件、财物;六是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七是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八是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九是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以及学校明确规定保密的信息;十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