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13〕38号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莆教〔2013〕38号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莆田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教育工委,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勤学修身,以身立教,善教养德,立德树人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 三、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三项教育”活动。师德师风教育月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主线,结合教师政治学习、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等,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三项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勤学修身、以身立教,善教养德,立德树人”的意识和能力。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学习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把为人师表、塑造心灵、传承知识当成人生最大追求,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引导教师围绕工作与生活实际,在系统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 2.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结合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师德建设等工作,通过师德论坛、座谈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围绕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要求、增强师德修养、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守住教师从教的职业道德底线、师德师风建设有效性等问题,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要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在“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中,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注意结合“寻找身边的‘张丽莉’”、“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并要求每一位教师对照先进典型人物、对照师德规范,找出自己在师德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学习讨论情况必须记录在案,以便查考。 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承诺活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以开学典礼、教师节等重大活动为契机,组织新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集体宣誓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乐从师、为人师、做名师”。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活动的内容,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签订活动。学校要利用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做公开承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教职工要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晨会、班会等向全体学生公开承诺,接受全体学生监督。所有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要统一存档备案。 4.认真查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学校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查找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帮助学校排查管理盲区,帮助教师查找自身在尽职履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学校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面上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式或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查摆教师个人及学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在活动中查摆出的因作风不良引发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教育发展大局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因工作不力,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的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禁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行为;坚决禁止参与经商或未经批准通过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获取报酬的行为;坚决禁止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收费的行为;坚决禁止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纠正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纠正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道德行为;坚决纠正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6.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工作实际开展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个人学习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与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师德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履职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教育系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师德师风教育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要求,务必于 2.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师德建设氛围,认真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同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来体现“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情况的成果。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以推进“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不断深入,推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上新台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 莆田市教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