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青璜中学加强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3]1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的通知》(莆教[2012]综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教辅材料散滥不仅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也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滋长“课内不讲,课外讲”,“上课不讲,辅导讲”,“课本不讲,材料讲”的歪风,使教育蒙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败坏了教育风气和教师队伍形象。我校充分认识到治理教辅材料散滥的重要性,坚持“设边界、控数量、提质量、限价格、管选用”原则,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严把出版资质关、推荐评议关、价格关和选用关,严肃查处强制订购和进校推销等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我校严格执行我市初中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规定,严禁强制征订或推荐购买使用非规定目录内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不得推荐学生和家长订购审读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得将审读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发行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得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方式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相关部门、学校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与出版发行单位进行私下交易收取回扣、索要赞助、接受旅游安排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断推进阳光校园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认真开展整改查纠工作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渗透到我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中,将师德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全面落实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制度。二加大师德师风教育力度,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真正解决教师思想认识问题,使教师认识到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对教育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三定期开展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将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关于师德师风规定的宣传教育与教育常规工作实际结合,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自觉遵纪守法,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从教氛围。 2、层层落实责任。学校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承诺书明确规定对不履行责任的学校领导和不履行承诺的教师的制裁条款或惩戒措施。对违规的教师,按照惩戒措施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承诺书的履行不打折扣。 3、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学校对照本方案第二条“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逐项进行自查,发现教师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或责令相关教师停止违规行为,并退还收取的费用。 四、严肃责任追究 1、学校下年段行政领导、年段长或教研组决定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的,对违规所得予以清退,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2、教师违规要求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的,当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给纪律处分,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教职工要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我校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定期对教辅材料发行不规范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查处;支持新闻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