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青璜中学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我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实施方案: 一、严格管理,规范招生考试 招生工作是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均衡发展,是教育领域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做好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1、规范考试行为。严格执行《莆田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和《关于做好2013年莆田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阅卷、网上公布分数,全面执行中考录像集中回放审看和违纪违规回溯制度。 2、招生计划。我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初中招生政策,由教育行政部门划片安排进入我校就读,对普及区范围内进行招生,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 3、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做到招生工作“六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要全部公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学籍建档。我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籍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做好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建立学生信息库,特别加强按时做好新生的建档工作,学籍异动的过程性管理等工作。 5、招生收费。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坚决遏制跨区域招生和收费行为。禁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校不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并按照省、市有关收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办法,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肃纪律,维护招生公平 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莆田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3年莆田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做到有诉必理、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案必查。一是重视监控录像回放审看结果的应用。中考结束后,组织人员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不但要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大面积违纪作弊考生的考点、考场,将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对纵容、包庇或支使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加大对招生考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维护损招生考试秩序上的建设性作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影响公平公正,侵害考生利益的案件。 对不重视考风考纪、不抓不管,导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方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主管人员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违法违纪以及监考人员与社会不法人员内外勾结,破坏考试纪律,顶风作案,扰乱考试秩序的,要严厉惩处,决不姑息,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能通过开展2013年规范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从业氛围,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校政风行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