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六中招生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16】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学校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根据莆田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学校成立由黄武强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成立由党总支纪律检查委员任陈开中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三、招生工作前,校长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招生工作文件,理解、掌握政策和规定。
四、在招生工作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严格按招生计划数招生。高一新生录取分数线由区招生办公室公示。
2.决不招收计划外的学生,或无档案材料的学生。
3.招生中不准收取学生家长的任何馈赠。
五、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招生前准备工作,招生后及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按上级要求统计新生情况,填写有关报表。
六、录取为本校的学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学生因故不能准时报到者,可有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前来教务处代理报到。
七、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经校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莆田六中
2013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