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青璜中学教师严禁校外有偿补课承诺
【发布时间:2012-11-0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青璜中学教师严禁校外有偿补课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结合教育局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要求我校每位教师在严禁校外有偿补课方面作出承诺,并坚决执行。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识严禁有偿校外补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切实改变教育观念,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
3、严禁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以及以任何理由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带寄宿生活动。
4、严禁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
5、严禁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有偿文化课补习。
6、严禁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课,以及未经学校同意到全日制中小学兼课。
7、不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不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不与人合伙,在外租场地办班;教师之间不相互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补习。
8、若从事上述违规违纪活动,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行为,并接受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0一二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