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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关于严禁教师擅自校外兼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30】 【作者:李娜/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的要求,现将莆田六中关于严禁教师擅自校外兼课的通知公布如下:
1、全校范围内进行“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宣传教育与查处相结合,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堵疏并重,标本兼治,从根本上纠正这一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2、以各个研研组为单位,认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教研组长把结果上报给教务处。
3、办公室加强考勤制度,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学校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594-3880411)进行明察暗访,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记录群众的投诉,并在学校显要位置设立违规公示板。
5、对仍存在外出兼职的教师,一经学校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以上措施作为教工年度考核和师风师德量化评分的一项指标,全体教工必须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