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9-04】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⑴学校校长。⑵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区教育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
⑵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⑴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⑵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⑶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