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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安全定期自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02】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学校研究决定对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具体安排如下:
1、学校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布置每季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专人专项检查,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及时维修。
3、每月对学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马上重装更换,检查好电风扇、各电教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让每位学生都知道。
5、根据不同季节对学生安全进行教育,一切游览活动经审批,有安全措施,就近徒步,不骑车、不乘坐车的情况才可外出活动。学校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以告家长书形式通知家长看好夏季学生午休、游泳注意事项。
6、对安全教育周专门检查,针对主题制定计划,活动开展措施有力,及时总结。
7、由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检查班内的电器、录音机等,如有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
8、体育器材管理员,对体育器材要天天检查,定期汇报器材的损坏情况,杜绝事故的发生。
9、总务处负责每周对校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