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综〔2021〕47号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1〕18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与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地(校)实际,按照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网址: https://ykt.eduyun.cn/)展示的课程目录,组织引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基础教育精品课”栏目晒课(https://jpk.eduyun.cn/portal/html/jpk/1.html)。已有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账号的教师,无需注册报名,可用原账号密码直接登录。为保证教师“传课”和后期证书发放,建议教师上传内容前再次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市学科中心组成员、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特级教师等要积极参与各县区的晒课活动,每人至少提供1堂课例参与“晒课”,作为各学科中心组工作情况考评以及名优教师奖励金发放考评依据。 二、县级遴选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学校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县级精品课,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通过云平台上传本单位遴选的“精品课”课例,认真填写《参评市级“精品课”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要确保课题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与视频片头及平台上显示的信息一致,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部(晒课ID与晒课链接无需打印出来),电子版发送至教研部邮箱:ptjyb2007@163.com, 市直学校直接报送。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市级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3,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模板见附件4。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的“精品课”应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原则上只推荐1节“精品课”课例,同一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课例参评市级“精品课”。 三、市级遴选 市教师进修学院将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在下达的名额内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参加省级遴选,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 四、奖励机制 各单位要积极营造争优创先的活动氛围,广泛发动、大力支持教师参与“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对评选出的“精品课”教师可以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教师可持续地提供、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获评部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精品课”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市级“精品课”视同举行一次县区级公开课。 五、其他事项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请于9月13日前填写本县区(学校)“精品课”遴选工作联系表(附件1),电子稿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初幼教科、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部。相关科室联系人及邮箱: 中教科: 林建明 电话:2692757 邮箱:ptzjk@163.com 初幼教科:唐双双 电话:2684692 邮箱:fjptcyj@126.com 市教师进修学院教研部:江秋苹 电话:2292175邮箱:ptjyb2007@163.com
附件:1.2021年“精品课”遴选工作联系表 2.2021年参评市级“精品课”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1年市级“精品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4.课件首页视频片头、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 练习模板 5.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基础教育精 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2021年参评市级“精品课”推荐名单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说明: 1.学校必须填写全称;课题名称写本堂课的课题,不必写第几单元第几课; 2.指导教师1名,需与晒课平台一致; 3.请认真核对晒课ID与晒课链接,如与课题及姓名不对应,取消评审; 4.本表请用EXCEL表格格式报送。 附件3 2021年市级“精品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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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备注:教学设计应至少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三个部分,如有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增加。
学习任务单
作业练习
附件5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 “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基〔2021〕1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3号),在总结“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作开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风采。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促进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参与范围 根据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网址:ykt.eduyun.cn)展示的课程目录,本次精品课遴选参与的学科有: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三、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2.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3.突出课堂实效。体现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4.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 5.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四、工作程序 1.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云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平台课程节点编号,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2.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3.县级初选。县级教育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县级精品课,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市级教育部门。 4.市级遴选。市级教育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在下达的名额内(见附件2)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参加省级遴选。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省属中小学直接报送,每校每科不超过1节。 5.省级遴选。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市级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遴选结果将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与教育部评审。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确认1节省级精品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全省活动由我厅组织,省电教馆、普教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组织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电教、教研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激发教师广泛参与,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2.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1年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对学校、教师提供“精品课”制作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做好“精品课”评审的组织和推荐;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总结优秀教学案例。 4.健全激励机制。各地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获评省、部级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获评部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我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对获得省级精品课的教师颁发电子证书(证书打印地址为:zscx.fjber.com)。 5.强化推广应用。省级精品课将作为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我省广大师生学习使用。部级精品课将作为云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级教育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提高教育质量。要将精品课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六、其他事项 请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至省电教馆邮箱。 各设区市需在10月26日前通过云平台完成省级精品课推荐工作,纸质精品课推荐表(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寄至福建省电化教育馆(福州市五四路217号)。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庄艳,电话:0591-87091362、0591-87850907(传真),邮箱:jytjjc@fjsjyt.cn; 省电教馆联系人:陈秀,电话:0591-62721037、0591-87837404(传真),邮箱:1043141468@qq.com; 省普教室联系人:林顺华,电话:0591-87091921、0591-87819853(传真),邮箱:mjylsh@163.com;张锋,电话:0591-87091918、0591-87819853(传真),邮箱:10946197@qq.com。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 2.2021年省级“精品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1年精品课评价指标 4.工作联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附件1
精品课制作要求
精品课内容应为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材中的具体一课(节)所含知识。一课(节)如有多个课时,需分别制作多个微课,最多不超过3个课时。每课时微课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等,如有实验内容,可提供实验视频。相关模板可从云平台下载。 一、微课视频 微课视频应采用“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形式,适当呈现授课教师画面,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和画面的可视性。单个微课视频时长:小学10-15分钟、中学15-20分钟。微课视频应包含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充足均匀,教师语言规范,声音响亮。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大小不超过1G,编码格式H.264/25帧,分辨率1920*1080P,码率8Mbps,音频ACC编码、码率128Kbps。鼓励教师对微课视频文件进行后期编制,可根据教学内容要求适当调整屏幕大小,布局美观大方。实验视频应多角度清晰呈现教师进行实验操作讲解、演示的画面及相关实验现象,可简单介绍实验目的、设计思路及创新点、实验原理、教学装备与教学融合性分析等。 二、课件 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清晰无误,界面设计简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风格统一。引用地图应使用教材上的地图并标明出处,格式为:地图出自xxx(教材名,出版社,版本,第x页)。 三、其他文档 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以文本的形式呈现。 教学设计应至少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实际情况。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课例研究成果,着重分析本课重点与难点。教学过程包含必要的教学环节,层次清晰,体现多样化教学方式。 学习任务单内容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准备、学习方式和环节以及配套学习资源推荐(包括教科书相关内容阅读及其他学习资源)等。作业练习应与学习目标相一致,建议设计多样化的作业任务,除适量的纸笔练习题外,可布置绘图、调研报告、手抄报、课后实践活动等任务。 附件2 2021年省级“精品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2021年精品课评价指标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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