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思〔2021〕24号
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21〕16号)精神,为帮助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教师充分认识使用《读本》的重要意义,深入理解《读本》编写意图,准确把握《读本》内容体系和教学重点,切实落实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读本》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9月28日—30日 2.培训方式:通过超星网学习通线上平台,分学段建立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和中职5个班级,参训人员加入相应班级进行线上学习培训(各学段培训班级学习通邀请码见下图)。
3.参加对象:新学期小学三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中职)一年级任课教师。 二、相关要求 1.按照省教育厅部署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使用工作,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抓紧部署落实,小学低年级、高年级《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初中《读本》安排在初二年级上学期,高中《读本》安排在高一年级上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安排在一年级上学期,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班团队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课时,由思想政治课教师主讲,每册集中学习1学期,平均每周1课时。 2.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于9月27日下午4:30前,收集汇总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将参训人员名单发送至市教育局思政课邮箱:szk2684685@163.com,邮件主题署:**县区(学校)《读本》参训人员名单。 3.参训人员要遵守线上培训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参训教师的学习时长并上报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在后台统计各教师学习情况。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