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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推荐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较强业务能力、较新教育理念,在课程改革实验与实践中能起带头作用的中学语文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其理论素养、专业品质、执教能力、创新能力,助推我区教育高品质发展,拟举办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为初中、高中语文学科教师。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从事一线教学的中学语文教师。遴选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师德高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无违法违纪、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2.近五年均有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年度学时任务。

3.积极参加语文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具有较强的课堂组织调控能力和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好,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至少撰写一篇及以上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在校级及以上的刊物发表或论文交流汇编。

5.具备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教龄5年以上,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近五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获得良好效果。

曾在区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者,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优先推荐为培养对象。乡村学校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1.培训方式:专家讲座、网络研修、示范课观摩、在岗实践等。

2.培训周期:2年。(其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211010-16日;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地点:福州。第二阶段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学校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培训处邮箱:hjpxc06@126.com

2.培训期间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区财政专项经费列支。

 

 

附件:1. 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

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名额分配

1

莆田第六中学

4

2

莆田华侨中学

5

3

莆田锦江中学

3

4

莆田第七中学

2

5

莆田第十四中学

3

6

莆田青璜中学

4

7

莆田市涵江石庭华侨学校

1

8

莆田第十七中学

3

9

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中学

2

10

莆田市涵江华侨中学

1

11

涵江区白塘镇中学

2

12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中学

2

13

莆田市涵江区塘头学校

2

14

莆田萩芦中学

1

15

莆田白沙中学

1

16

新县中学

1

17

莆田庄边中学

2

18

莆田大洋学校

1

 

 

 


附件2

涵江区第一期中学语文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

学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段

学科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