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人〔2021〕64号
关于开展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发挥名师工作室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含进修院校、特教、幼儿园)在岗教师(教研员),年龄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条件 (一)学科名师工作室成员 原则上从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县区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综合性比赛(教师技能大赛、青年教师岗位大练兵)获奖教师或市级现场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中选拔产生。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一级教师职务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一级教师职务资格。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近6年来,城镇教师须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类学术CN刊物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或在《莆田教育》(原《莆田市名师论坛》)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乡村教师须撰写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并收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或参与完成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上述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 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具备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B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证书、或持有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历。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科技创新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从教以来,直接指导学生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或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科技创新相关项目比赛市级及以上奖项。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专兼职科技创新教育工作经历。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四)德育(班主任)名师工作室成员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从教以来,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德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表彰。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德育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推荐办法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方式进行,推荐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名师遴选等环节实施,申报个人根据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见附件1)类型申报,县区负责本辖区人选推荐,市直学校由我局直接推荐。 (二)坚持推荐条件,严把人选质量关。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推荐人选,上报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所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候选人个人信用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 (三)每个名师工作室原则上由10-12个成员组成。原则上每个工作室在同一个县区选拔不超过3名(领衔名师所在县区可增加1名),在同一个学校选拔不超过1名,同时要选拔1名及以上乡村学校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遴选推荐程序。 (二)为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提名或推荐。凡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推荐材料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上报市进修学院名师办,逾期不予受理。 (一)审核推荐情况报告(包括审核推荐程序、审核推荐结果、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二)《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1)一式2份; (三)《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2)一式2份; (四)推荐人选的相关资质和业绩材料(一式1份,目录详见附件3),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妥善保管备查,待工作室成员人选确定后归还申报对象。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2684682,邮箱:ptms001@163.com。
附件:1.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名单 2.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3.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汇总表 4.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材料目录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名单
附件2
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申报表
注:统一采用A4纸规格,并用双面打印。 附件4 莆田市第四届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材料目录 姓 名: 工作单位: 县 区: 任教学段: 申报学科(或类型): 申报名师:
1.申报表(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县区留存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成员还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人才类型证明和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室成员还应提供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根据申报项目条件要求,如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科技创新教育、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等); 6.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及失信情况证明; 7.研究课题立项及结题证书(复印件); 8.论文/论著(复印件,含论文正文和刊物目录、封面、封底); 9.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说明:1.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按以上顺序排序分类装订。 2.复印件均须任教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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