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6〕3号)精神,福建教育学院作为省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将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1.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高中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各50名,共100名; 2.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小学班主任150名、初中班主任150名、高中班主任100名,共400名;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1.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不含重点县)150名; 2.初中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不含重点县)150名; 3.县(区)提升工程办负责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0名。 (三)高中高级职称教师集中培训 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学科,每个学科各100名,共600名。 (四)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小学班主任、初中班主任各50名,共100名。 以上各培训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形式。 1.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和高中通用技术两学科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13天集中学习,第二阶段实践(在岗)研修3-5个月,第三阶段安排7天集中总结交流;骨干班主任和中小学示范性图书馆馆长培训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形式,培训时间分别为10天、5天。 2.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形式(5天);县(区)工程办负责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培训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形式(3天)。 3.高中高级职称教师培训: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形式(9天)。 4.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采取一次性集中培训的形式(6天)。 三、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各项目培训时间首日的15:00-18:00。 2.报到地点:各培训地点。 以上各培训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安排表》(附件2)。 四、培训对象与遴选办法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且分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不含馆长班培训对象):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担任本学科教学5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紧缺学科职称可适当放宽);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须提交1篇已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复印件;为市级骨干教师或相当于市级骨干及以上的教师;未参加过2011年—2015年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以及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高中高级职称教师培训项目:全省普通高(完)中高级职称教师(含教师进修院校、民办学校)。 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小学、初中校长(不含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区)工程办负责人、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不含信息技术学科)。 4.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小学班主任培训: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小学和初中优秀班主任,具体从2014年、2015年度“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获得者中选派。 (二)遴选办法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省属中小学校要根据培训名额按时组织调训。名额分配时应兼顾每个县(市)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遴选德才兼备、业绩优良、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福州、宁德、漳州、龙岩、三明、南平6个设区市教育局在选派骨干教师参训对象时,要向本地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确保每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都有5名以上骨干教师参加本年度培训。已参加过万名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本年度的培训,已参加过2015年其他相关项目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今年该项目的培训。培养对象的遴选采取教师申报、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考核 参加培训并修满规定学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福建省教育厅监制,福建教育学院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出具省继续教育基地学时证明。 六、培训经费 根据闽教人〔2016〕3号等文件规定,参训教师所需的培训费、资料费和伙食补贴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负责,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负责。 七、材料报送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和省属中小学校对照遴选条件审核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填报《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万名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还应附上《福建省2016年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4)。材料经盖章后请于2016年3月6日前报送至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83726254@163.com。 八、其他 1.请参训教师在开班前10天登陆“福建基础教育网”—“教师培训”—“培训通知”网页查看培训通知等相关事项。 2.福建教育学院各培训项目组将以通知、短信、电话等形式与参训教师联系培训事宜,请参训教师核实所填报移动手机号,及时收悉短信并回复,与项目负责人保持联系,以便确认培训事宜和做好训前准备工作。 3.参训学员必须按时报到,不得缺席,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办理入住。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须向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并向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学校)通报。 4.联系人: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处 林宝森 联系电话:0591-83726254 电子邮箱:883726254@163.com 地址:福州市西门梦山路73号 邮政编码:350025
附件:1.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名额分配表2.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安排表 3.福建省2016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参训学员汇总表 4.福建省2016年基础教育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
福建教育学院 201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