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文件 莆教〔2010〕人 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7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专家的通知》精神,教育部要求各地推荐一批优秀培训教学专家,建立“国培计划”评审评估专家库和培训教学专家库。现将我市培训教学专家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包括: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专家,中小学特级教师或成绩特别突出、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高级教师。 入选专家库的培训教学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2.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3.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小学特级教师以及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 5.能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完成“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任务。 二、推荐方式和程序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原则推荐专家人选。 (一)每个各县区、市直学校每学科限报3人。推荐学科领域包括: 1.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 2.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3.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4.其他: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管理、安全教育等。 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社会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于2010年7月22日前将“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 三、专家库的建立与使用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我局将按省教育厅规定名额和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培训教学专家。纳入“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专家库的专家,将由“国培计划”项目承担机构根据需要,优先选聘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同时供各地组织教师培训时选聘。教育部将建立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各方对专家培训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意见,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我局也将遴选一批优秀培训教学专家,建立市级培训教学专家库。 联系人:沈晓彬 电 话:0594-2684682 电子邮箱:ptsjyjrsk@163.com 附件:1.“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专家推荐表 2.省级培训项目培训教学专家名单汇总表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培计划”培训 教学专家的通知(闽教人〔2010〕73号) 莆田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 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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