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教院[2021]研51号 关于公布莆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莆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莆市教院[2021]研23号)文件精神,在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及市直学校初审基础上,经我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256项课题进行评审,现确定批准210项课题予以立项并公布(名单见附件),同时对莆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名称以本《通知》所列课题名称为准。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研究人员顺序不得随意变更,因研究需要确需对人员进行调整的,须在课题研究中期之前由课题负责人经课题承担学校(签章)同意并向我院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 二、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自2021年7月开始至2023年6月结束,结题验收时间为2023年7月。 三、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莆田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题论证、制定研究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在本通知下发后两个月内把课题开题论证报告、课题研究方案等及时上传到课题管理平台;凡立项课题在结题阶段呈现研究成果时应至少提供一篇基于课题研究的CN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研究专著)。 四、我院将根据课题承担单位研究的进展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培训、研讨活动、阶段性检查评估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经评审鉴定为合格的课题将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莆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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