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综〔2017〕46号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7〕13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1.各校应根据全市学校统一教研时间与教学进度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制定课程计划,选用《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我市选用的教科书,严禁选用目录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2.各校应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安排进行征订,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教材。 3.各校教学用书征订情况汇总后,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各县区(管委会)教学用书征订情况汇总后,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盖章确认。 二、关于2017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1.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时间安排。普通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5月4日至6月4日。 2.代购申请单打印。教辅征订目录由设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审核通过后,管理平台上将自动生成学生“代购申请单”,原则上由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统一印制并发放到校。 3.各中小学要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购申请单”应由法定监护人填报,普通高中学生可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报。 4.学校教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代购申请单”汇总的征订数据在平台上进行征订,不得随意增减征订数,确保征订数据真实可靠,各校教辅征订情况汇总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 5.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汇总辖区内各校征订情况,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签字,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盖章确认,各校不得直接将征订数据报送教辅材料发行单位。 6.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必须将所属每所中小学教辅征订情况在对外网站上公布,学校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和对外网站上公布所征订教辅的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并将《征订目录》和代购申清单一起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三、2017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时间安排表 5月4-5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设置本设区市征订目录 5月8-9日 省教育厅基教处审核各设区市教育局征订目录 5月10日 县级教育局根据设区市征订目录设置本县征订目录 5月11-12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所辖县征订目录 5月15-16日 县级教育局制发“代购申请单” 5月17-19日 各中小学根据“代购申请单”组织征订,汇总填报征订单,经校长审核后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5月22-23日 县级教育局对所辖各中小学的“教辅征订单”(如书目、数量、价格、出版单位等信息)进行逐校审核后,汇总上报设区市教育局 5月24-25日 设区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辅征订汇总表” (如书目、数量、价格、出版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核 5月26-27日 县级教育局将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县(市、区)教辅征订汇总表”打印输出,经教育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教辅材料发行单位 5月28日 “征订平台”锁定征订功能,不再接受中小学教辅征订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 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2.莆田市2017年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 录 3.莆田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推 荐目录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 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闽教基〔2017〕13号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2号)及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我厅编制了《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 1. 2017年《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体育运动学校初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等五个部分。教科书为必选部分,中小学校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选订所在设区市公布的学科选用版本;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师教学需要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严禁选用我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中小学教材中一律不得出现提供额外教学辅助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2.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因部分册次教材教育部审定工作尚未最终结束,上述教材使用工作将另行通知。其他学科继续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新教材。体育运动学校初中阶段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起始年级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 3.因教育部将对普通高中教材进行全面修订,2017年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各学校应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选订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材,特别要注意选订国家《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模块或选修模块的教材。 二、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继续实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政策,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包括《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艺术》《语文·书法练习指导》《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由有关设区市免费提供学生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由学校按教学要求进行选订,并免费提供学生使用,所需经费从省级下拨的特教学校免费教科书采购补助经费中开支。 2017年秋季继续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单色第11版)。 2.实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2017年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配发,由学校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补征订,原则上补征订数不超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地和有关中小学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三、加强对教学用书的征订管理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实时掌握新学年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信息,及时提供有关单位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调剂工作,确保全面落实“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严禁各地各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2.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应于5月15日前,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管理,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5月19日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四、抓紧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2017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4日至6月4日,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具体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厅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切实规范教辅征订管理。学校要负起责任,准确汇总学生自愿订购数量,填报相关表册,及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材料发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管理。要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进行抽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厅将在《福建日报》上向社会公布《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地各校也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www.fjedu.gov.cn)重要文件栏目查询下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选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8日 附件2
莆田市2017年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同步练习册)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