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学年上学期第二学段高一、高二学科模块重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0】 【作者:教务处/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09—10学年上学期第二学段高一、高二学科模块重考通知
学校将举行09—10学年上学期第二学段学科模块重考,现将重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年段的学科备课组认真组织,共同做好模块的重考工作。
1. 请各相关备课组认真做好重考学科模块的命题工作(包括试卷的印刷、领取与分发)。
2. 学科模块的重考由各备课组安排教师监考,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及时制止学生的作弊行为;重考期间如有发现作弊行为,该学科模块将不能获得学分,由政教处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度的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等的评选资格。
3. 重考结束后请相关备课组及时组织教师做好评卷工作,并将重考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试卷、空白试卷(二份)于3月23日前送交教务处备案。
4.因重考安排在晚自修期间进行,要求同学自觉保持教学楼、校园的安静,有序地参加考试,没有参加重考的同学在教室自习,参加重考的同学在重考结束后仍应回到教室自习,请各班认真做好点名工作。
莆田六中 教务处
201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