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要求 (一)实验室仪器配备 实验基本仪器设备必须配齐(“实验设施”达闽教基[2007]24、56号、57号标准,“教学仪器”达省颁[2007]Ⅱ类标准以上,以上设施设备的具体标准达标情况至少不低于双高普九材料中所列达标类别。双高普九以后又申报通过国家、省、市达标或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验收的,应填报新的达标情况)。 (二)实验教师队伍建设 实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应专业对口,必须通过县(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培训,经考核获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实验教师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制订每学期实验计划,每学期学生实验的安排要上墙公布。 (三)实验室及仪器管理 1、每间实验室张贴实验室规则;仪器室要张贴仪器室规则,有外借、领用、赔偿制度,并执行。 2、学校要有仪器经费帐,保管有固定财产帐,各实验室有仪器明细帐。仪器实物与明细帐的仪器项目件数要相符。 3、仪器和环境管理 a、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按仪器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仪器排放要分类、定室、定橱、定位。剧毒药品和易燃药品必须存入危险品柜。每张橱柜的固定位置张贴有该橱柜内仪器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的标签。 b、仪器要有防尘、防腐、防潮、防锈、防震、防压措施。化学试剂分装瓶要贴标签并涂蜡保护。生物标本室应采取防潮、降温、隔热、防鼠、防蛀等措施。每学期结束前应对现有仪器设备作一次常规保养,完好率应达100%。 d、备用实验仪器及新教材中暂不使用的仪器可另行装箱,列清单备查待用;要有教学仪器设备报损报告单和完整的报损、报废手续。 e、实验室和附属用房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妥善处理“三废”(废气、废液、废品),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保护师生健康,保证实验安全。 (四)实验教学工作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中应有实验教学内容,明确校长、教导处、有关教研组、教师、实验教师的职责。每学期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有实验进度安排,并保证日常实验经费。 二、音体美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一)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1、每校应配备1名专(兼)职体育设施和器材管理人员,负责体育器材等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体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规定。 2、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维护制度、借(租)用制度、体育场馆的开放制度、安全制度、体育场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体育场馆的卫生制度、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体育器材的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报损制度等。 3、必须建立的账册:设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总账每学年填写一次,每学期将增加或减少的体育器材、设备登入分类账。对易损耗的器材、物品在报请领导批准后登入低值易耗品账,并接受财务监督。所有器材每学期盘点一次,要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4、校内的体育专用场馆、体育器材室的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二)美术器材及教室管理 1、美术教室兼职负责美术教室和相关器材的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美术教室及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器材、设备保管使用制度、美术教学管理制度、美术教师考核制度、学生操作守则、安全防护措施等,并严格执行。学生操作守则应张贴在工作室前方,其余分别张贴于美术教师办公室和准备室。 3、必须建立器材、设备账册的分类管理:总账、分类账应记录及时、准确。“总账”一年填写一次。学期中仪器数量增加或减少,应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4、器材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设备必须全部入橱或上架,并按器材的性能分类存放,合理排列(或按仪器编号或按教学开出顺序),定橱定位(可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应设专柜存放。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5、保持橱架内器材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美术器材设备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根据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工作。 6、备用美术器材、设备可另行装箱,列清单备查待用,破旧器材及时申请报废。 7、美术工作室、准备室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妥善处理垃圾杂物,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保护师生健康,保证操作安全。 8、必需做好美术(工作)室的使用记录:器材、设备借还记录;学生记录;使用器材设备情况记录;器材、设备报损记录;学生作品展示、获奖记录;学期美术课程开出率统计等。期末整理,分类装订成册。 (三)音乐器材及教室管理 1、每校应配备1名专(兼)职音乐教室和器材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音乐教室及器材室的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建立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器材设备保管使用制度、专用教室学生活动守则、专用教室安全防护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建立总账、分类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4、做好器材借还记录、专用教室活动记录和学期专用教室使用率统计,并分类装订成册。 5、器材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应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专用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应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6、确保器材、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器材、设备应定期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防锈腐等工作。 7、保持专用教室、器材室整洁,环境布置应有较高艺术品位,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三、信息技术、多媒体各专用教室管理要求 1、计算机:应该按计算机生均比小学1:20以上,初中1:1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1:10以上。05年双高普九配备的电脑及05年以后配置的电脑,每个学校必须加以维护,以确保正常运行。 2、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使用率及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公式如下:使用率=学年度使用课时数÷学年度总课时数;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的教室数÷教室总数。根据省对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使用率应达到60%以上,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各校应注意指标的达到度,力求达标。 3、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室等各功能教室的使用记录必须备齐,时间为06年1月份起至今,节数为每周20节以上,使用记录必须放在该功能教室内。 4、各功能教室的窗帘必须配齐,有相应的消防设备,不相关的杂物应该全部清理,保持功能教室的干净、整洁。 5、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室、电子备课室等等功能教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必需上墙。 四、图书馆管理要求 图书馆(室)藏书、设施必须按省颁 (闽教基〔2005〕31号) 标准配齐。 1.各校自行配足配齐图书,必须达到标准所要求的生均比数量; 2.报刊、杂志、工具书种类应达到标准; 3. 2007学年、2008学年生均图书投入经费要在帐目上体现; 4.要有完整的使用记录,生均借书量必须达到要求; 5.各图书馆应至少配置一台电脑;并逐步实现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方式; 6.应有图书文献的财产清册,对于剔除的废旧图书应有报损记录,损耗的图书不得计算到现有的图书数量中; 7.馆长、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8.应有防盗、消防等设备,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换气、照明等条件; 9.有计划地配置装订、复印、文献保护、打印机等设备; 10.图书馆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需上墙,并制订人员岗位责任制、图书馆业务工作细则、文献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对文献的剔除和处理办法、统计与报表制度,并张贴上墙; 11.每年制订配合新课程实施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