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杰出人民教师符合推荐条件人选摸底的通知
各学校: 接市教育局通知,今年我市拟开展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活动,请各校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开展符合推荐条件人选摸底工作,于6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推荐条件人选情况摸底表》发送至我局人事股邮箱(rsg309@126.com)。
附件:1、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条件 2、符合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推荐条件人选情况 摸底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附件1: 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条件 (初稿) 1. 评选范围 在我市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以及2015年8月31日后退休的教师。 已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和“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的人员不作为参选对象;现任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2. 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牢树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在我市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市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4)获得市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且同时须为省教育厅评选的学科带头人,具备高级教师职务或高级讲师教师职务。(该点条件须同时具备) (5)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上述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退休人员所获表彰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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