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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杰出人民教师符合推荐条件人选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作者:/来源:办公室】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开展市杰出人民教师符合推荐条件人选摸底的通知

 

 

各学校:

接市教育局通知,今年我市拟开展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活动,请各校根据评选条件(见附件1)开展符合推荐条件人选摸底工作,于613日下午下班前将《符合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推荐条件人选情况摸底表》发送至我局人事股邮箱(rsg309@126.com)。

 

附件:1、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条件

      2、符合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推荐条件人选情况

摸底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9年612

 

 

 

 

 

 

 

附件1

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评选条件

(初稿)

1. 评选范围

在我市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以及2015831日后退休的教师。

已被评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和“莆田市杰出人民教师”的人员不作为参选对象;现任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2. 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牢树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在我市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市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3)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4)获得市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且同时须为省教育厅评选的学科带头人,具备高级教师职务或高级讲师教师职务。(该点条件须同时具备)

5)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上述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退休人员所获表彰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