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9年秋季赴西藏支教教师报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接市教育局通知,现就2019年秋季我市赴西藏支教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支教教师报名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名额 莆田市2019年秋季赴西藏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附件1) 二、政策待遇 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根据《莆田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西藏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见附件1)下达的计划,开展报名征集宣传工作。 2.要将本通知传达到学校每一位教师,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报名参加支教。 3.市局在各县区、市直学校报名的基础上,确定支教教师人选,再办理相关支教手续。 4.报名人员须填报《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于6月11日前报送(含电子文档)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联系人:薛浩淼,邮箱:rsg309@126.com。
附件:1.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 2.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3.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登记表 4.2019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汇总表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学科 及名额安排表
附件2: 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人员 相关政策待遇
(一)参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对口支援干部有关待遇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103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对口支援西藏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79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对口支教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人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委办〔2018〕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援藏教师在藏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援藏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援藏期间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可在本人现行工资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个薪级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由西藏按照受援地同类同级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省里为援藏支教教师提供固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4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定金额的安家费、御寒费和困难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由省援藏队统筹使用。鼓励派出地结合实际另外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三)受援地按规定为每位援藏教师购买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在藏体检一次。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援藏教师每人每年可按实报销进出藏交通费、旅途住宿费2次(一往一返计1次),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可不参加受援地在寒暑假组织的活动和学习。寒暑假未离藏的,每年可报销一名家属进出藏交通费1次。 (四)援藏教师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享受班主任津贴,并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按原学校满工作量计算。 (五)援藏教师1年半援藏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支)教工作2年的经历,并可缩短1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年限。援藏教师派出时,已聘任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内晋升一级岗位细分等级,职称已评未聘的应先聘任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在藏期间按有关规定评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派出单位应予以确认;期满返回后派出单位予以优先聘任,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岗位职数范围内予以聘任,若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已满,可暂不占职数予以聘任,三年内逐步消化。在藏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六)对援藏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教师,西藏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作出突出贡献的,西藏在征求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派出单位在评选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等荣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或推荐优秀的援藏教师。各地在选聘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时,应优先考虑在援藏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 (七)援藏教师援藏期间的考核由昌都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援藏教师期满考核情况,提出援藏教师返回后使用书面建议。对于援藏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援藏期间存在问题的,视情况取消相关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援藏管理人员期满返回后,援藏前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安排同级别的领导职务;对在藏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符合任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援藏期间提级使用且期满考核优秀的,返回后原则上应按提级后的职务予以提拔使用。 (九)招募的志愿者支教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参加派出市、县教师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确定。 (十)2018年秋季开始,我省援藏教师(含新增选派和“组团式”援藏教师)有关政策待遇按本规定执行。目前已在昌都市的“组团式”援藏教师与我省援藏干部同步执行每人每月4000元新的生活补助标准。 文件依据:《莆田市教育局、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四部门转发福建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教人[2018]54号)
附件3: 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 2019年秋季莆田市赴西藏支教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表用Excel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