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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赴省外支教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征集2018年赴省外支教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

接市教育局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援藏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第二十批赴宁夏支教教师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援疆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8]25号)精神和北京尚丽外国语学校内创办创新班(莆田一中教育集团擢英中学北京办学点)请求,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赴省外支教教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名额

见莆田市2018年赴省外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附件一)

二、政策待遇

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根据《莆田市教育局2018年赴省外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见附件一)下达的计划,积极宣传优秀支教教师先进事迹,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

2.各校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报名参加支教,不得以其他理由阻止教师报名参加支教。

3.市教育局将在县区、市直学校报名的基础上,确定赴省外支教教师正式人选。本次报名截止后剩余的指标,市教育局将以任务分配方式下达给各县区。

4.请各校将报名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并务必于66日前将《报名表》(附件3,一式1份)和《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薛浩淼    联系电话:6709212

邮箱:rsg309@126.com 

附件:1.莆田市2018年赴省外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

      2.2018年莆田市赴外支教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3.2018年莆田市赴省支教教师报名登记表

             4.2018年莆田市赴省支教教师报名汇总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529

 

 

 


附件1

莆田市教育局2018年赴省外支教学科及名额安排表

省份

支教地区

名额

支教时限

选拔条件

出发时间

选派学段学科及名额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体育

信息技术

 

宁夏

省厅安排

2

1

公办教师,3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优先,身体健康

8月下旬

高中教师2名(学科不限)

西藏

昌都市

7

1年半

公办教师,4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8

高中1

高中1

高中2

高中1

高中2

高中1

 

新疆

昌吉州

17

1年半

公办教师,具备3年以上教龄,身体健康

8

高中2
初中2

初中2

 

初中1

初中1

初中1

高中1
初中1

小学3

初中1

 

北京尚丽外国语学校

北京

6

2

公办学校教师,身体健康

8月下旬

高中1

高中1

高中1

高中1

高中1
初中1

 

 


附件2

莆田市赴外支教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一、省级相关文件摘要

(一)西藏

1、参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对口支援干部有关待遇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103号),在藏工作期间,省财政为援藏教师提供固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一次性发放一定金额的御寒费、困难补助和安家费,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300元。在藏工作期间,可按实报销进出藏差旅费(含寒假)每人每年2次。如援藏教师寒暑假未离藏,每年可报销一名家属进出藏探亲的交通费1次。

    2、援藏期间,援藏教师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派出期间可在本人现行工资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个薪级工资,各项福利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教师待遇;同时由西藏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工作标准(含补贴)给支教教师计发差额。

    3、援藏教师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享受班主任津贴,并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

    4、援藏教师一年援藏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两年的经历,并可缩短一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限。

    5、援藏教师派出时,已聘任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内晋升一级岗位细分等级,职称已评未聘的应先聘任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援藏期间可在西藏参加职称(职务)评聘,援藏期满回原选派单位后,经考核合格可按在藏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在藏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6、援藏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西藏在评优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派出单位在评选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等荣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表彰优秀的援藏教师。各地在选聘中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时,应优先考虑在援藏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

    7、援藏教师在藏期间,因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职务或提拔任职的,由西藏当地教育部门和派出单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后,由西藏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

    8、援藏教师援藏期间的考核由西藏当地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援藏教师期满考核情况,提出援藏教师返回后使用书面建议。

    9、援藏管理人员期满返回后,援藏前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安排同级别的领导职务。对在藏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符合任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援藏期间已晋级的,返回后要安排相应职级的职务。

    依据文件:闽教人〔201616

(二)宁夏

1、参加支教的教师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因支教而受到影响。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所对应的标准执行;支教教师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

       2、要重视对优秀支教教师的表彰奖励工作,各地在教师评先评优中要划出一定数量用于表彰优秀的支教教师。

3、在宁夏期间的伙食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所需经费仍按闽教〔2001〕人105号文件规定,按支教教师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4、支教人员在宁夏工作期间的其他待遇,仍按闽教〔2001〕人105号文件执行。

依据文件:闽教〔2001〕人105号、闽教人〔201023号、闽教人〔201180

(三)新疆

援疆教师可按规定享受每月生活补助,一次性领取一定金额的安家费、御寒费和困难补助。援疆教师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享受班主任津贴,并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按原学校满工作量计算。援疆教师1年半援疆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支)教工作2年的经历,并可缩短1年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年限。具体待遇按照《福建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执行(省厅另文下发)。

(四)北京尚丽外国语学校

参加支教的公办教师人事关系不变。由派出学校发给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按其本人的岗位工资所对应的标准执行,支教期间计算为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满教学工作量计算,由原学校发放。

二、市级文件摘要

1.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12号精神,在外工作期间,赴省外工作的,每人每月伙食补助费增加600元;赴省内工作的,每人每月伙食补助费增加300元。所需经费由所在学校承担。

2.对口支援期满后,符合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教师,有条件的县区可不受派出单位职数的限制,在县区教育系统内统筹解决,优先参加高一级的教师职务评聘(享受一次)

3.对参加对口支援工作的教师,组织上要跟踪培养,各县区、各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对口支援工作,並进行跟踪培养。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优先提任相应的管理职务。

4.对口支援期满后,可优先安排从农村学校调入所在县(区)的乡镇学校或中心城区学校工作。

5.对口支援期间,支教教师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应予以特殊照顾,不受限制可自由选择所辖县区教育系统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依据文件:莆教人〔201653


附件3

2018年莆田市赴省外支教教师报名登记表

   

 

性别

 

民族

 

 

近期照片

(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具备何种教师资格

 

现具备何种职称资格

 

现聘任何种职称

 

现聘任职称时间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微信号

 

身份证号码

 

健康情况

 

报名支教地区(请打勾,可多选)

新疆(    )、西藏(    )、宁夏(    )、  北京(   

工作经历

 

所获主要荣誉与奖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