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 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工作的通知》,(涵文明办〔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我区持续深入开展推荐评选“身边好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营造了崇德向尚、见贤思齐的浓厚气氛。为扩大活动效果,进一步强化我区推荐评选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莆委文明办〔2018〕3号)文件精神,经区领导同意,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挖掘、选树、培育新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推动公民道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道德水平逐步提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推荐条件 评选推荐活动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身边好人”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已入选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的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办法 1.组织推荐: (1)乡镇、街道每个类别各推荐2-3名,可分期分批推荐,每月至少须推荐1名; (2)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商城管委会每个类别各推荐1名共5人,可集中推荐,也可以分期分批推荐; (3)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每年推荐人数不少于2名,可集中推荐,也可以分期分批推荐。 2.个人推荐:群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区委文明办推荐自己身边的好人。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推荐对象材料包括“身边好人”推荐表、一寸标准近照及相关活动照片。 2.推荐人选的事迹统一使用“仿宋字体,四号字”,字数不超过1000字。(通讯稿格式,要求有观点、有事例、有评论,真实感人、可信度高。) 3.事迹材料的第一段必须为事迹简介,包括好人姓名、职务、事迹类别、事件简要信息等,不超过70个字符。 各单位按推荐表要求填写相关要素后,统一于每月10日之前发送至区委文明办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X月身边好人推荐材料”,邮箱地址:hjqwmb@163.com,联系人:黄丽莎,联系电话:3599599。 五、推荐评选 区委文明办每月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从各单位各系统和社会各界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为“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候选人,参与评选。每月6日-25日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对我区入围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评议(中国文明网网址http://www.wenming.cn/sbhr_pd/→点击点赞评议进入投票,福建文明风网址:http://wmf.fjsen.com/zt/goodman.ht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将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并做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精心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确保事迹真实,选出经得起检验的“身边好人”,让各行各业各层次的人都有自己学习的榜样。 2.做好宣传发动。要深入挖掘群众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人和事,大力宣传所推荐出来的先进个人事迹,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栏、文化墙、电子屏、公交车广告等各类载体,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运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形式,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同时可结合本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等相关活动,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形成多层次发现、宣传凡人善举的生动局面,营造崇德向尚、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3.夯实群众基础。推荐工作要面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附件:莆田市“身边好人”推荐表
中共涵江区委文明办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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