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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涵文明办【2017】51号)
【发布时间:2017-11-13】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各单位,各中心小学:

现将《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的通知》(莆委文明联〔201712号)转发于你们,请你们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单位每个干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良好的状态迎接福建省文明城区考评。

                                   

 

                                    涵江区委文明办

   2017年1026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文件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莆委文明联〔201712

 


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执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文明莆田更加文明”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标,以“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活动为载体,发挥干部职工的表率作用,带动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抓起,一举一动现文明,主动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巡查督促。成立“三不”行为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深入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单位内部、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以及公共场所、主次干道(街道)、社区(小区)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发现问题媒体曝光。凡在单位及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出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现象的,一年之内累计被巡查曝光三次的,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公共场所、主次干道(街道)、社区(小区)出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现象的,处罚其主管部门、责任镇街。

2.发动市民“随手拍”。建立全民“随手拍”举报平台,发动市民“随手拍”,及时抓拍干部职工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市有关部门将通过全民“随手拍”举报平台,收集处理“随手拍”图片,安排专人核实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身份,定期在市级媒体曝光。凡因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被市民随手拍曝光的干部职工,取消该干部职工当年度文明单位奖金并给予该干部职工所在单位降低文明单位级别。

3.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镇街要以本活动为契机,牵头并督促各行政村、城市各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把“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要求充实到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之中。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落实情况纳入文明乡镇和街道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由各县区文明办负责布置、督促、落实,年内完成并汇编上报市创城办。

4.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大投入,做好环卫设施布点规划工作,根据需要科学设置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地点,合理分布垃圾房、垃圾箱、垃圾桶和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便于群众投放。改造提升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点,使之与城市景观点连成一体,成为城市一道新的风景线。加大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清洗、维护力度,确保垃圾箱(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硬件互补和有效补充。

    5.精细城市环卫作业。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点做好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绿化景观带根基、下水管检查口、商场市场超市以及酒店、娱乐场所等门口烟头、痰渍清扫保洁工作并把烟头痰渍列入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考评内容,一根烟头一处痰渍按照一堆垃圾标准予以责任单位扣分惩处。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干部职工带头执行“三不”要求是提高市民素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倡导干部职工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入手,带头不乱扔垃圾、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做文明市民的表率;从建章立制抓起,通过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的制定,规范市民行为。从全民监督做起,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全面部署,快速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把本文件转发至基层各单位并层层召开动员部署和深入发动会议,做好本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三不”要求深入人心,做到要求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3.注重督查,讲求实效。市委文明办将会同市执法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组成督查组,对“三不”行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创城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创城工作深入发展。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23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201710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