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2】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驻教育局纪检组 陈秋英
2015年3月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受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党组的委托,我就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两个责任”不断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能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工作中,全面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办事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教育纪工委按照上级关于“四转一强”的要求,加强监督、执纪和问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条不紊地开展。
2、廉政教育氛围更加深厚。在近年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观看服刑人员接受劳动改造场面等环节,开展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全年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6人次,发函要求作情况说明5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5人次,对市教育系统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重视廉政教育宣传报导工作,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共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载7篇宣传信息,在《福建日报》上刊载2篇廉政教育宣传信息。另外,市教育局纪检组撰写的各类信息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采用1篇,被省纪委网站采用9篇。
3、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有力。市教育纪工委在各节假日前下发通知,严禁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超标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并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的明查暗访。市教育局机关2014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比上一年下降83%,公车使用经费比上一年下降37%。制订《市直教育系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对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及营造、买卖私房等情况及时向组织报备,便于组织掌握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相关情况。开展以自查清退为主的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不收礼”活动。各校从普通教师到学校领导层层对照检查问题,并通过明查暗访工作和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自查活动按规定报告对象达100%。对漠视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
4、三个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针对教师违规补课、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及教师收礼的专项整治活动。大多数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与教师在自查自纠期限内主动整改纠正,对个别心存侥幸、继续进行违规活动的教师坚决予以查处。2014年,全市共处分违规有偿补课、有偿托教教师21名,处分违规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教师2名,处分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教师1名,处分违规收礼教师1名,并立案处分2名管理失职的校长。对违纪违规人员,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按规定对相关教师作低聘职务等组织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有效遏制了教师有偿补课等不正之风的蔓延,社会反响良好。
5、首次实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平稳顺利。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完善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规范了学校招收普及区外学生的条件与程序。去年秋季,全市共有2585名符合条件的新迁入户口适龄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参加中心城区初中小学剩余学位摇号报名。城区1259名学生派位入读公办学校,1326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纪检组又对市直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了抽查和督查。
6、中考中招更加公平公正。市招生监察办公室先后制定并下发《关于2014年莆田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等三份文件,对考风考纪及招生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中考结束后,市招生监察办公室组织150多名外地籍大学生对中考所有考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看,按规定取消9名违纪考生的成绩,并对9名失职渎职的监考员追究纪律责任。同时,建立了中招高分保护、一级达标校二次补报志愿、特长生全市统考等制度。去年我市中高考的考风考纪得以进一步好转,违规作弊行为大幅度减少,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得以进一步体现。
7、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全市教育纪检监察机构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主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维护教育队伍的纯洁纯净。2014年,全市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98年,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93人。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6件,其中省教育纪工委、市纪委、市纠风办等上级转来的查报件5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对受理的各类信访件,除按程序转各县区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和市直学校、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外,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自办信访案件共38件。其中,直接立案处分1件,查实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县区纪委或教育局立案14件,效能问责2件,责令整改或责成检查11件,澄清事实10件。
二、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领域发生腐败的土壤和风险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有些县区教育部门“两个责任”未完全落到实处,有的县区教育纪工委领导还分管非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三转”没有到位;有的县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停留在过去的观念上,很多应该由党委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工作也总是希望让纪检监察参与,这些观念现在必须转变。今年初,中国纪检监察报连续多天刊载文章,批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行风评议、办事公开、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明确把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在“监督的再监督”上。希望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项主体责任。
2、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上紧下松现象。据市纪委统计,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共有49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追究责任。基本上我市每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中都有教育系统的问题,而且主要集中在基层的学校。这说明基层学校在贯彻八项规定上确实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够落实的情况,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
3、个别学校领导法纪观念不强,在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实验设备采购中存在权钱交易,“四类案件”时有发生。2013年有拱辰小学原校长黄某某、荔城区校安办原负责人刘某某因在招生录取、工程建设中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又有莆田十五中原校长陈某某、仙游大济学区校长郑某某因在工程建设中受贿被捕入狱。希望2015年我们在座的各位都能遵纪守法,平平安安。
4、少数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行为失范,群众反映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等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举报件仍高居不下。经过去年的专项整治,我们已遏制了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蔓延的势头,但形势仍然严峻。个别教师受利益驱动,还在铤而走险进行违规补课。近期我们又接连在仙游和荔城区查处了3起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还有一些信访举报件正在核实。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依然任重道远。
5、教师队伍精神懈怠现象不容忽视。部分教师理想信念滑坡,责任缺失,得过且过,对教育事业缺乏激情。有的学校管理制度缺失,考勤不严格,教师随意缺勤、迟到早退;有的甚至长期不在岗不在位,外出流师吃空饷。有一些校长对此放任不管甚至隐瞒包庇。去年我市共处理不在岗教师214人,其中自动离职57人,辞职80人,停发工资40人,政纪处分30人,通报批评7人。还有个别教师平常不好好工作而是闹不团结,互相猜疑,相互排斥,给我们写举报信有的捕风捉影、内容空泛,有的甚至恶意诋毁。有的教师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去年年底仙师附小的余某某,就是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上周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余某某行政开除处分,终止其与所在单位人事关系)。希望各单位、学校加大管理力度,管好队伍,带好队伍。
6、在各项国家考试过程中,仍有个别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去年高考过程中我市有5名考生违规违纪受处理。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跟兄弟市比,还属于违纪行为较多的地区。另外在高中会考、成人高考、教师职称考试中,也存在作弊现象。有的教师在会考前教学生如何作弊,甚至有的教师在职称考试中自己也作弊。作弊的老师会教出怎么样的学生来?这些问题都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改进。
三、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
1、从严治党,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教育系统是思想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教育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强化责任追究,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市教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全面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纠正党风廉政建设靠纪委单打独斗的错误观念,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凡今后教育部门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违纪者的责任外,也要追究监管不严、主体责任没履行到位的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坚决纠正四风,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处于“不敢”的阶段,远未达到自觉的程度。一些党员干部迫于压力,变换方式搞不正之风,违纪行为日趋隐蔽。对此,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展示出纠正“四风”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敢于较真,敢于发扬钉钉子精神,穷追猛打,一盯到底,深挖细查,并加大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教育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扎实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规范并严格执行教育部门各类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务出国管理规定和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对违纪违规问题要敢抓敢管,一级抓一级,不怕得罪人,敢于批评,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4、加强行风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规补课、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及教师收礼等行为的专项活动。要及时受理、调查相关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并抽调工作人员及政风行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等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类违规补课行为和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二要加强招生监察工作。不断创新招生监察方式,进一步做好中高考考风考纪工作、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业务部门要修改完善高中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划分招生普及区范围,排除不合理的招生限制条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空余学位招收普及区外学生的方式方法,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教育公平。三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和行风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倡廉洁风”专题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学生敬廉崇洁意识,进而带动家庭、社会共同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创建、完善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传播廉政文化,充分培育和激发教育系统廉洁正能量。
5、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惩办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自身职责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当前的基础任务,高强度推进,高质量办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物品采购、教辅材料征订、入学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四类案件”。要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和查处机制,对群众举报及时处理,对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要规范案件线索统一登记管理,确保办案安全。要坚持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以惩促戒,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违纪案件,对重要线索要及时交办,对重大案件要亲自协调处理。
6、严格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持续深入转变工作作风。要深化教育行政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营造一个勤奋进取、务实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保障。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落实“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要求,持续学思践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极端负责;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努力在教育系统走前头,作表率。
同志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我市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