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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2013-2014学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05】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根据市区教育局、区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治理乱收费,全面提升我校办学水平,根据我校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莆田六中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了制止学校乱收费领导小组和聘任监督员:
组 长:黄武强(党支部书记兼校长)
副组长:郑伟山(党支部副书记)、徐启明(副校长)、
陈开中(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 员 李永清(办公室主任)    林金沂(教研室主任)
李松青(教务处主任)    施建军(总副务处主任)
陈 琦(政教处主任)    黄荔葵(工会副主席)
刘 芳(团委书记)      各年段长
黄顺英(会计)          陈慧(出纳)     
下设制止学校乱收费办公室,由陈开中兼任主任,施建军及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治理乱收费监督员:
曾昭監、江启成、陈国铭、戴培勋、李开昭
二、学校将层层落实收费责任制,班主任收费责任在于政教处,教师收费责任在于教务处,中层干部收费责任在于校长、书记,全校教职工以此为契机进行自查自纠。
三、学校收费严格执行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禁止违规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搭车收费。
四、建立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常规发布校长收费公告,严把春季和秋季开学关口,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在涵华楼前设立了举报箱,公布学校举报电话(33902223880411)。收费公示网上公示
www.ptlz.com.cn)。
五、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力度
1认真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高中择校收费标准,认真执行“择校生”招生计划。
2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不举办各种特色班,不借举办特殊配置的班级名义乱收费。
3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和监督,学校的各类收费收入均纳入学校预算内和预算外学校财务帐目统一管理,收费开具教育局、财政统一发票,坚决杜绝帐外帐,进一步完善执行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
4学校各种收入均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各处室、教研组、各班级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搭车收费。
5禁止以任何名义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利用学校教室、办公室进行有偿家教,禁止以任何名义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书包及保险。
6经常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考核机制,利用版报、演讲和观看录像等活动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效形成一种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作风。每学期末,在师生中利用问卷调查形式监督收费行为,加大宣传力度。
7建立收费约束和惩处机制,学校对于踩红线乱收费的行为,将按教育局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对屡教不改者在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等方面采取“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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