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委文明办涵文明办〔2013〕5号精神和工作部署,为了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展示我校团结友善、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经行政会研究决定在我校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化,大力倡导时代精神,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为加快我校教育的跨域发展提供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武强 副组长:郑伟山 徐启明 陈开中 成 员:全体行政人员、各教研组长 三、评议推荐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四、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资格:“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如: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诚实守信);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等方面贡献突出(敬业奉献);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孝老爱亲)。 3、“身边好人”类别:设“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五、活动安排 1、按教研组推荐(3月):每个教研组推荐1-2名身边好人,被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涵江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事迹材料上报办公室。材料要求标题醒目、事迹感人、语言生动、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并注明推荐类别。 2、上榜宣传(4月):每个教研组推荐的身边好人在校内进行展示,宣传,学习。 3、校内评议上报(5月)对各个教研组推荐的身边好人候选人,由全体教职工进行投票,行政会确定,选出1—2名代表学校的身边好人候选人,向区委文明办推荐,争取在中国文明网,福建省文明风网站和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网站同时进行集中展示。 4、表彰激励(6月-7月):对各教研组的推荐的候选人以及代表学校参评的候选人进行奖励,达到激励先进目的。原则上每组推出的“身边好人”为当年度的校级先进教师;若代表学校向区文明办推荐的“身边好人”当年度的绩效考核为优秀。 六、活动要求 1、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参与。各教研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本组教师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提高师德修养。 2、强化宣传推介,拓展活动影响。在学校醒目区域开设宣传、展示、交流总平台,进行集中性、经常性、专题性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的感人事迹,展示各个教研组的活动成果和经验。 3、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成效。积极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发动好全体教职工参与中国文明网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好人”,努力把活动办成引领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平台,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道德素质。 莆田六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