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03-07】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考试科目 考试共分31个专业类别,教师(含电教、督导、实验、教研人员、特教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其中: ①电教人员:可选择电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②特教教师:可选择特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③督导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④实验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⑤小语种教师:参加英语(小学、中学)考试。 ⑥进修学校心理学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中学)考试。 ⑦中学教师: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 二、关于免试对象 ①博士学历人员可直接转正确认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②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③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国外、省外支教人员当年度免考。 ④特教学校盲人教师免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