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上学期第一学段学科模块复习考试安排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1-11-04】 【作者:教务处/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关于2011—2012学年上学期第一学段学科模块复习考试的安排与要求
一、时间安排:
1、复习时间:各年级各学科根据考试时间至少安排一周的时间对所要考查的模块进行复习; 2、考试时间:详见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命题要求:本次各学科试卷均由各备课组自主命题(试验班、普通班、青璜班各出一份,注意难度的控制),原则上由备课组长主笔,并由教研组长严格审核把关,试卷上须注明命题人、审核人、满分值、考试时间及要求;务必于11月3日前按照教务处的通知要求将审定后的试卷送交印刷室、教务处。
三、试卷发放和收回:
1、教务处应事先做好各考室座位的随机编排,试卷的领取、清点、分类和发放工作。
2、各学科备课组长应在考前半小时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员职责》要求将试卷收齐装订好,再由备课组长将试卷集中并组织评卷。
四、考场安排和监考要求:
1、各年段长应严格按教务处要求认真组织本年段的考务工作,编排考室、安排监考老师和机动监考老师等。每场考试应安排年段负责人员一人在考试期间负责本年段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保证整个考试过程正常有秩地进行。
2、监考老师在开考五分钟前到达教室,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应要求学生按试卷指定的位置(密封线内)填写好班级、姓名、学号、座号、考生座位号。
3、各班在考前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单科成绩作零分处理,由政教处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度的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等的评选资格。
4、监考老师应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与考试管理条例,考试前应把学生的课本和讲义等物品收放在讲台上。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试纪律,及时制止学生的作弊行为;要教育学生爱护考室的公共财物。监考期间不得看报纸或其他材料,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如有上述行为,将参照学校考勤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校行政、年段长要下年段巡视、检查。
五、评卷和登分:
1、各年段各学科的评卷工作由备课组长具体组织把关,统一集中进行流水评卷。评卷过程中应保持试卷密封装订的完好,评卷结束后原封送回教务处。评卷地点安排在涵华楼四层多媒体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2、评卷教师要加强责任感,严格按照《学科评卷要求》进行评卷和统计。为了保证评卷工作的严肃性,评卷教师对自己所评的试题或者所统计的分数,应按要求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签名,以示负责。
3、评卷过程中如有发现雷同卷,应报教务处认定处理。
4、登分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人员统一负责处理。教务处分数登记后应按年段、班级和学科分别进行统计、打印或在网络上共享,以备各个年段、班级和课任教师了解考试总评情况。
莆田六中: 校长室 教务处
201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