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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2011-2012学年文明督导队成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1-11-02】 【作者:zjc/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六中2011—2012学年文明督导队成员名单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第四组

组长

高二(10)班 林建敏

高二(10)班   洁

高二(12)班 郑悦敏

高二(10)班 陈汉越

副组长

高二(14)班 佘剑萍

高二(12)班 王凌英

高二(12)班 陈嘉彬

高二(10)班 李钦

组员

高二(10)班 黄忠晨

高二(4)班 黄福清       

(1) 江逸晴、周立信

(2) 黄晶晶、姚枭

高二(9)班 官文扬

高二(5)班   琳

(3) 姚黎欢、李博雄

(4) 卢婷婷、林旻婷

高二(9)班 卢鸿鑫

高二(11)班 黄晓锋

(5) 林诗、郑雅琳

(6) 吴昭航、林嘉聪

高二(6)班 徐进茂

高二(1)班 吴亮浴

(7) 陈凤凤、陈航

(8) 刘超群、张强

第五组

第六组

第七组

组长

高二(8)班 林萍

高二(7)班 林佳维

高二(3)班 黄泽宇

副组长

高二(6)班 郑辉煌

高二(7)班 连黎楠

高二(3)班 唐泽圣

组员

高二(8)班 刘一凡

高二(8)班 王立东

(9) 林智、陈坜

(10) 林政宇、鲍雪芳

高二(11)班 郑春雨

高二(11)班 阮琳琳

(11)  陈敏、江亮

(12) 俞迪娟、杨莹婷

高二(1)班 于炜

高二(2)班 翁程健

(13) 黄凤娇、杨锴

(14) 李智、康宁

(15) 何成龙、黄海汕

说明:

1、队长:高二(1)班 林建敏  副队长:高二(13)班 佘剑萍

2、文明督导队成员本着认真严肃、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职工作,严厉杜绝任何做假行为,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政教处。

3、队员应准时到位,并检查好自己的仪容仪表。检查时应有礼貌,检查后队员应签名,再由组长将检查结果送交队长或副队长。

4、督导队成员因事不能及时到位,应提前请假,以便另行安排。

扣分标准:

发型:男生:前不过眉,中不越耳,后不沾领,不得有太过醒目的发型。

      女生:前不过眉,后不披肩。艺术类同学须出示政教处开出的证明。

      发型不标准扣 1分/人。

校卡:配戴在左胸前。没有校卡、乱戴他人校卡扣1分/人。

背心:穿背心扣1分/人。

拖鞋:穿拖鞋扣1分/人。

手饰:戴手饰每人每样扣1分。

垃圾桶:垃圾超过半桶扣1分,满一桶扣2分。

粉笔槽:前后黑板的粉笔槽没整理扣1分/个。(注:教室后黑板在出黑板报期间不列入检查范围)

饮料瓶:地上有空的饮料瓶扣1分/个。

纸屑:根据纸屑多少酌情扣分(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