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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六中学九华楼拆除工程
【发布时间:2011-02-2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第六中学九华楼拆除工程

 

邀请投标公告

 

1.邀请招标条件

莆田第六中学九华楼拆除工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单项工程造价低于30万元的项目可以自主招标。根据学校的决定,拟对我校九华楼拆除工程项目施工队伍进行邀请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作为我校九华楼拆除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项目已经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莆田第六中学学校内。

2.2工程规模:拆除一幢四层砖混,建筑面积2294平方米。

2.3工程工期:30个日历天(要求16个日历天内拆平),雨天顺延。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将面向莆田市三级以上(含三级)拆房或相关行业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拟派往本工程的安全员需具专职安全员C证和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3 投标人在本市区内有常设机构和施工队伍,可提供近期施工过的拆除房屋的合同及竣工报告。

3.4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地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3.13.23.3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6 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3.7 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每页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否则其申请书将被拒绝。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3.8投标申请人必须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 申请书的提交

4.1、投标申请人须在2011 2281600 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送达莆田第六中学总务处,迟到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书将被拒绝。投标资质证明资料内容见上述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内容不齐将不予预审。

4.2、密封要求: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封装于自行购买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注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同时须在档案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书将不予以评审。

5. 通知与确认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备注:如果少于3名则重新开始报名重新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资格预审合格后,近期将在六中网页上通知具体上交投标书、报价单和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以最高优惠率者作为中标单位。

 

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第六中学。

 

  

 

                                                                                             莆田第六中学

                                                                      2011221

 

 

 

联系电话:3597426

联系人:黄先生,13850229335  陈先生,13328829268

联系地址:莆田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