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10]中6号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 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内涵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各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内涵建设的通知》(闽教基[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既要结合辖区实际,对照全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情况,进一步明确和评估达标高中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提高创建水平,更要重视达标后的管理工作,以巩固和提高为宗旨,积极引导和激励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优化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办出学校特色,逐步实现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设施和条件装备现代化,在当地实施素质教育,高中课程改革和教育信息化中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的作用,带领全区乃至全市普通高中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 要全面开展对普通高中达标学校进行复查。各县区教育行 政部门在2010年内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要求,对辖区内的普通高中达标学校进行复查,认真制定复查计划、要求、实施方案,特别是新标准以前达标的高中学校,更应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要求,严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如果达标高中是完全中学,初中部还要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通过评估确认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教育局适时要对各县区复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把抽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要加大对普通高中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更好地创建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厅调整达标高中评估办法,学校晋级评估验收实行每两年申报一次,学校的晋级达标年限由“三年”调整为“四年”,申报学校最低规模要求由“24班”调整为“18班”的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达标建设发展规划。对现有办学条件欠缺,师资不达标,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要加大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争取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扶持农村优质高中发展,扩大农村优质资源,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创建和评估过程成为促进学校建设的发展过程,提升办学水平的过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内涵建设,加强对达标高中创建工作的过程性指导,加强对高中学校达标后巩固提高工作的管理,提高达标高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转发 普通高中 建设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10〕23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中 达标学校内涵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经过全省各地积极推动和创建,目前我省达标高中学校数已经占普通高中总校数的一半以上,有超过80%的普高学生在达标高中就读,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对达标高中学校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到位,片面强调数量上的扩张;少数普通高中存在浮躁冒进、机械地按照最低年限要求赶超达标晋级进度现象;还有一些达标校在实现晋级后放松了自我管理要求,未起到应有的典型示范作用等等。这些问题均对全省达标校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应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突出内涵发展,提高创建水平,使达标高中真正发挥出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达标高中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形成清晰的办学理念、明确的办学目标、科学的发展规划、高效的管理机制以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在优化办学条件的同时,着力突出内涵建设,推进达标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二、深入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市、县(区)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高中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在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好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省示范性高中、一级达标高中应根据省颁选修Ⅰ(A)规定开设所有模块供学生选择,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要力争开齐选修Ⅰ(B)所有模块,省一级达标高中要争取开设70%的选修Ⅰ(B)模块,为全省高中校选修课的开设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省二级达标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省颁选修Ⅰ(A) 所有模块;省三级达标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确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开设所有选修Ⅰ(A)模块的,可结合实际设定几种选修组合供学生选择或采用指定选修的方式,但必须保证学生能够修满课程方案规定的选修Ⅰ课程毕业要求学分。同时,着眼于学生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逐步形成体现本校育人理念和办学特色的精品校本课程。要着力提升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深入开展校本教研,提高教科研水平,提升教师课程教学实施能力;以综合素质评价为有效载体,增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有效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诊断和激励功能,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成长。 三、模范执行办学行为规范。各达标高中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在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评价考试、招生行为、教学用书管理等方面做到全面规范管理,为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做出示范和表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达标高中擅自增加课时或挤占非高考科目课时、违规组织学生节假日上课或集体补课、搞“题海战术”或频繁组织考试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违规办学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在今后达标评估和复查中,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将予以“一票否决”。 四、高度重视抓好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提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校领导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抓好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着力抓好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保证食堂管理达到相应等级要求,宿舍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为寄宿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医疗服务。重视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设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 五、调整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从2010年开始,全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晋级评估验收实行每两年申报一次(2010年度不评),学校的晋级达标年限由“三年”调整为“四年”,申报学校最低办学规模要求由24班调整为18班;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要求,重点从落实课改理念、优化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涵建设方面加强达标高中的建设工作。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达标高中创建工作的过程性指导,并高度重视抓好学校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工作,不断提高达标高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普通高中 建设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