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六中2009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1】 【作者:总务处/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六中2009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涵价[2009]39号文件规定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09年8月28日研究, 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单位: 元/生(每学期)
备注: 学校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 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学年结束 前予以结清。 莆田六中 校长室 200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