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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六中助理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发布时间:2007-11-08】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为加快我校青年教师角色转换,加大岗位成才力度,根据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之规定:每位教师都负有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责任。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建立助理班主任制度,助理班主任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是否安排正式上岗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助理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使此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莆田六中助理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一、助理班主任工作参与对象:

1、从高等院校直接分配到我校的新教师。

2、无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班主任工作未满二年的青年教师。

3、其他愿意担任助理班主任的青年教师。

二、助理班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开展良好班级集体建设活动。

2、认真学习有关班主任工作理论,虚心向老班主任学习,努力在实践中形成良好的班主任工作规范,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每学期撰写德育论文一篇。

3、积极参与学校年段分层德育实施活动,在所任班级选择上、中、下三名学生,进行个别重点辅导(通过家访了解学生成长轨迹,并从学生个人阶段目标设定、实现目标的过程、目标达成度等方面加以指导),做好个案记载分析工作。

4、在班主任协助下,独立设计一次班级主题教育活动(请同年级教师观摩)并付诸实施。要写出具体活动方案和活动后记并上交政教处。

5、一学年对班级五名以上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记载,最后写出家访报告以供学校参考。

6、主动下班级,参与学生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锻、卫生打扫等日常活动的督促。主动协助班主任指导学生参加校艺术节、体育节等重要活动。

7、同所在班级班主任一起召开家长会。

8、学期结束前,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语誉写等结束工作。

9、其余工作与任课教师德育工作要求相同。

三、助理班主任评估考核 :

1、助理班主任考核评估以《莆田六中班主任德育常规管理工作要求》、《莆田六中班主任一日常规》为依据。

2、助理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考核,年终进行总评考核(其中,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由政教处组织进行两方面的测评:一是学生测评,主要是测评学生对助理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活动参与、个别辅导、工作方式等的认同程度,占30分。二是班主任测评,主要是由班主任对助理班主任在协助班级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等诸方面作出评估,占30分。另由政教处根据助理班主任工作小结、家访报告,个案辅导报告、主题教育活动设计等材料,结合任课教师及各部门反映情况,对助理班主任作出评估,评价分为40分。合计总分100分。

3、根据测评及评价分,由政教处汇总。得满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得满80—89分者为优良,得满60——79分者为合格,余者为不合格。

四、 助理班主任工作奖惩:

1、每学年进行两次考核评估,测评合格以上者为安排新班主任上岗的必备条件。两次考核皆为优良以上者,优先安排上岗班主任工作。

2、助理班主任平时不发工作津贴,每学期考核评估为优秀、优良者,由学校予以一定奖励(优秀奖:200/一学期;优良奖:100/一学期)。

3、助理班主任最多聘任两年,助理班主任年终考核评估为不合格者,第二年将不再续聘为助理班主任,不能上岗担任班主任工作。

4、助理班主任由政教处每年九月聘任,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履行助理班主任工作职责者,政教处可中途解聘。

5、班主任工作曾被评为校级“优秀”以上的在校班主任方可申请配备助理班主任。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确定。

 

莆田六中政教处

200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