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六中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莆田六中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为主要内容,针对“节日病”,全面梳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区委反腐办提出的“四禁止、四树立”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四禁止,两树立”的要求。 “四禁止”是指: 1、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或有偿托教; 3、禁止教师课外办班补课和在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4、禁止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 “两坚持”是指: 1.坚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苦学生之苦,急学生所急,切实解决涉及学生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2.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全校各支部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党政负责人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把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纪律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莆田六中党总支 2015.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