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反腐败协调小组
涵委反腐办[2015]7号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为主要内容,针对“节日病”,全面梳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委反腐办提出“九严禁、两坚持”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四禁止、四树立”要求。 “四禁止”是指: 1、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禁止违规发放和领取包括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新型年货节礼在内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禁止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3、禁止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4、禁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四树立”是指: 1、树立党员意识。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树立实干精神。坚持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把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 3、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同群众交朋友,把群众的事当成家事,把群众工作当成家业。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树立科学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去认识、把握和遵循客观规律,突出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相统一,按照客观规律做决策,办事情。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两节”期间,区纪委将派出监督检查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请请各乡镇和区直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相应的纪律要求,并分别于2015年1月4日、3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送区委反腐办(材料迳送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涵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涵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印发 |